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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運輸業更換大型柴油車,加速淘汰88年6月30日前出廠車輛,環保署自去年起,祭出多項補助,包括減徵大貨車新車貨物稅5萬元等。環保署今(3)日宣布,今年辦理低利信貸優惠措施,估計加總換購新車,可省下超過24萬元。
環保署去年起辦理1至2期大型柴油車報廢(依車重補助5至40萬元、平均每輛20萬元);3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(每套最高補助15萬元);汰舊換新1至2期大型柴油車者,定期減徵大貨車新車貨物稅5萬元。今年環保署再出招,協調金融金購推出優惠利率
車主以五年60期分期付款方式,換購符合最新排氣標準低汙染大貨車,僅需負擔1.595%超低利率。環保署表示,現階段差在該怎麼申請、審核等程序未定,最快今年9月辦法出爐。屆時諸多補助方案加總,能替車主省下約24萬元。
空汙法修正後,今天正式生效,外界對第36條第2項規定仍有疑慮,認為那是逼迫出廠10年以上舊車淘汰。環保署署長李應元澄清,管制政策是只查「烏賊車」,並未強制10年以上舊車淘汰,同時鼓勵19年以上柴油大貨車汰舊,減少污染。
此外,環保署空保處長吳盛忠表示,空汙法第14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,得禁止或限制交通工具使用,是以因氣象變化或其他原因,可能導致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時才適用,呼籲外界勿有誤解。